2018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简称SCR),具体规定:所有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对重要控制人进行登记在册,登记在册事项内容必须建册并存于注册办理处地址或者香港指定地址,政府执法人员将随时进行查阅。
香港成立公司优势在于:名称选择自由、税种少、税率低、无外汇管制、中港两地的金融体系是建立互补、互助及互动之间。香港作为全球重要性的国际金融中心。为中国及海外人士提供最具效率的资金融通平台,有助一个庞大经济体系的持续发展,并避免来自不同时差区的国际金融活动所衍生...
贸易性汇率风险和金融性汇率风险。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一般是用外汇或国际货币来计价。在实行浮动汇率制的今天,由于汇率的频繁波动,生产者和经营者在进行国际贸易活动时,就难以估算费用和盈利,由此产生的风险称之为贸易性风险;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借贷的都是外...
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涉及到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公平合理的问题。出于从事国际投资的跨国纳税人追求利润的本能,少纳税、多获利,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主要在于各国在税收立法方面的差异。如各国税制中的纳税义务的概念不尽相同;税率上的差别;税基上的差别;征税范围上的差...
香港业务没有在海外设置永久机构这一点,本身并不代表该业务的所有利润均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深圳公司: 0755- 22218008
上海公司: 021 - 63557083
北京公司: 136 5129 9073
青島公司: 188 6399 9216
香港總部:00852- 81355373